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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去行政化审批模式改革探析
作者单位:;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摘    要:行政化审批式的办案模式是检察机关办案责任制改革必须面临的问题,而去行政化审批真正需要摒弃的是隐性办案模式。去行政化审批的目标,是要构建检察官独立行使办案权与监督制约辩证统一的办案责任制。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在去行政化审批之后仍需保留,集体讨论制不仅是独立办案权行使过程中办案人的制度保障,而且是对独立办案权进行监督制约的重要形式。

关 键 词:去行政化审批  隐性办案  独立办案权  集体讨论制

The Exploration of the De-administrative Approval Pattern Reform of Procuratorial Organ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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