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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影响天气的法律救济及法院的作用——以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视角
作者姓名:杨桦  肖宝玭
作者单位: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2.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广东广州,51030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电子化行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摘    要:人工影响天气致损的法律救济有多种途径,法院的司法救济是一种重要的方式。法院应以促进法治为立足点,通过精准的适用法律、合理的选择法律,并巧妙运用法律原则保护公民权益。在此定位基础上法院可通过自身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通过调查研究提供完善立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及定期指导,向政府提供管理意见,通过沟通交流培育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氛围。

关 键 词:人工影响天气  法律救济  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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