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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工资是否构成拖欠
作者姓名:王根生
作者单位:浙江省劳动保障厅
摘    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按照等分性、比例性原则处理本案的工资争议,基本上是合法合理的。透视本案,如何使处理结果更趋向公平正义的法治应然状态,作者提出了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是劳动者具体身份是否影响工资分配的形式和自治程度,二是用人单位违反高度契约化的劳动条件是否属于劳动者行使即时解除权的实体条件,三是劳动契约保留原则在劳动者薪酬标准设定上该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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