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庄子·齐物论》典型体现了“卮言”的特征与旨归,并以“尝试言之”与“妄听之”为其要义。作为“尝试言之”的卮言,是一种“妙道之行”中对“万物之化”的观照方式,既不试图用“言”匡定“已而不知其然”之“道”,亦不企图以“言”支配“万化而未始有极”之“物”,故可与妙道之行谐行、与万物之化同化,此即“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此外,作为一种人文符号的“卮言”意在解除“辩”所导致的“相非”,“名”所衍生的“相轧”,而期许在与“妙道之行-万物之化”的谐行开放中敞开彼此、通达你我;人与人在“语言”中的相遇不应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强制灌输或倾轧凌辱,而应是“妄言者”与“妄听者”平等参与、共聆天籁的生命活动,在此意义上,“卮言”以其居间道物、通达彼我的“齐物”特性,为人与人的“相与于无相与”提供了可能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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