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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初婚年龄与生育行为的关系
作者姓名:谭启华
作者单位:山东社科院人口所
摘    要:<正> 结婚意味着一个新家庭的诞生,随之也产生了生育问题.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即为晚婚,妇女在24岁以上生育者为晚育.由于各种原因,妇女初婚年龄仍然存在较大差别.初婚年龄与初育年龄、生育次数、流产次数等生育行为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国外一些关于初婚年龄与生育行为的研究所得到的结论并不一致.我国由于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别.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初婚年龄与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必然有它自己的特点.本文使用1991年10月进行的“当代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所获得的山东省的数据对妇女初婚年龄与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做出定量分析,并分别就城乡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当代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涉及山东省的十个县市的1440个完全家庭.调查向我们提供了每个家庭妇女的初婚年龄、初育年龄、生育次数、流产次数等数据资料。以下分别加以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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