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会计专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改革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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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蓬.对高职会计专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改革的思考[J].职业,20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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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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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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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5年起,财政部及北京市教委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如<财政部26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教委下发的京教综2005]05号文件等.这些文件的颁布均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取得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并要求"2005届及以后的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的毕业生,在原有免考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础上,也必须加试一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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