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争论中的逻辑悖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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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志京.谈谈争论中的逻辑悖论问题[J].公关世界,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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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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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煤炭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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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雷先生在《公关世界》95年第2期上撰文,提出了一个观点——“内部公关”不应属于公共关系学研究的对象。其理由之一是“这是一个逻辑悖论”,即员工不能既是公关的主体,又是公关的客体。王安军先生又在《公关世界》95年第12期上撰文,认为这不是逻辑悖论。其理由之一是“一个集合概念是完全可能既是某行为的主体,又是该行为的客体”的。笔者不打算对双方的争论焦点(“内部公关”是否属于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加以评论,只想从逻辑学的角度对王文的论据略陈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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