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藩院则例》析清朝对蒙古地区立法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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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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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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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藩院则例》是清朝理藩院治理蒙古地区事务的基本法律依据。结合其中律条分析清朝对蒙古地区立法特点,主要有德主刑辅、恩威并用、控制蒙古族上层人士;严刑竣法、严明禁令,对蒙古人民实行高压政策;编旗划界、分而治之,确保中央对蒙古地区的专制统治;维持封建等级制;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等。其最终目的是加强对蒙古民族的专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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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理藩院则例 德主刑辅 严刑竣法 分西治之 因俗制宜 |
文章编号: | 1003-5281(2000)02-0039-03 |
修稿时间: | 199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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