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级社产权关系的历史考察中得到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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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书铭,姜文荣.从初级社产权关系的历史考察中得到的启示[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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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书铭 姜文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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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副教授,泰安271000,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泰安2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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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初级社是我国农业集体经济的萌芽形态。本文历史地考察初级社产权关系时 ,着重剖析了“私有土地的联合使用”这种制度安排的功过是非 ,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集体资产的无差异共同占有制度改造为有差别共同占有制、当然的“委托—代理”关系改造为契约性质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构建集体资产的自由流动机制是深化农业集体经济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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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关系 私有土地 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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