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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任期制” 克服干部“走马灯”现象
摘    要:<正>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第十章"交流、回避"一节的第五十四条明确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这为党政干部任期时限划了一条红线。其实,自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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