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保险法中“意外”构成要件与举证责任分配研究 |
| |
引用本文: | 刘强,陈禹彦.两岸保险法中“意外”构成要件与举证责任分配研究[J].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58-64. |
| |
作者姓名: | 刘强 陈禹彦 |
| |
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中正大学法律系研究所 |
| |
摘 要: | 对“意外”的认定是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首要问题。构成“意外”应当具有外来性、突发性和非自愿性等核心要素,此外还有偶然性和非疾病性等参考因素。就“意外”对象而言,应当采用结果说。两岸均将不同构成要件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双方当事人,并适当地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通过对两岸法律以及司法实务进行比较,可以完善“意外”的构成要件及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以维护被保险人一方的合法利益。
|
关 键 词: | 保险法 中国大陆 台湾地区 意外伤害 构成要件 举证责任 因果关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