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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古汉语借代造词法
引用本文:李禄兴.试论古汉语借代造词法[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2).
作者姓名:李禄兴
摘    要:借代,是一种修辞格,指“不直接说出事物的名称,而借用与某事物密切相关的名称来称呼它”.借代辞格运用于造词,即借代造词法,指借用相关事物的名称来代替事物的本名,固定在词中.例如:(1)仓促骨肉情,能不怀辛苦?(曹植《赠白马王彪》)(2)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生心忆桑梓.(柳宗元《闻黄鹂诗》)(1)中用“骨肉”代“至亲”.(2)用“桑梓”代“故乡”“乡里”,语出《诗经·小雅·小弁》:“唯桑与梓,必恭敬上.”朱熹《诗集传》解释说:“桑梓,二木.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这种现象在古汉语中大量存在,即一个概念本来有确定的词语来表示,而有人却使用另外与之有联系的词语表示这个概念,并且在社会中得到广泛的承认和运用,从而形成借代义,对于这种借代造词,以前很少专门论及,有的只从修辞角度来研究,也是略而不具.本文拟就借代造词的种类和特征、产生的原因和规律以及在语言发展上的作用做一初步探讨.§1.借代造词法的种类和特征1.1种类1.1.1以人的形貌或其他特征代指某种人.如:如仆者,亦岂须眉而巾帼者哉?(沈起凤《谐铎·巾帼幕宾》)“须”是胡须,男子才有胡须,故用“须眉”借指男子.“巾”和“帼”都是古代妇女戴在头上的饰物,故用来代指妇女.旧时用形貌或饰物特征代指女子的还有:粉黛、蛾眉、红颜、指粉、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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