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思想中“自然之和”的价值——“顺天和以自然”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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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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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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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嵇康伦理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2XNH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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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嵇康是魏晋时期重要思想家,他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命题,奠定了其在思想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任自然"需要价值上的指归和理论上的证明。嵇康以"和"贯穿自然,提出"自然之和"思想:任自然则能够达到和,至和则万物各任自然。由此在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论述了和的价值,通过化解个体和社会之间的内在紧张,达到一个个体自由,社会和谐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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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之和 乐和 人伦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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