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主权归属看我国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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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贵林.从国际法主权归属看我国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3(C00):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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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贵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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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法是当代国际关系的一般准则,国家主权是国际法中最核心的概念。在主权概念为近现代国家所普遍接受的过程中,中国历代政府已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并进行了有效治理。而《马关条约》、《开罗宣言》等国际性文件中有关日本政府非法窃取中国领土台湾,以及国际社会迫使日本政府将其非法窃取的中国领土台湾归还给中国的记载,是台湾主权归属于中国中央政府的法律依据。当台湾少数人企图单方面改变台湾主权归属时,中国的主权者使用武力以维护主权的完整,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合法的,任何国家干涉台湾问题都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是违犯国际法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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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法 中国内政 台湾省 国家主权 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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