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中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论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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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宁立志.《纲要》中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论要[J].暨南学报,2023(2):4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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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立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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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化开放创新范式下企业知识产权市场化保护与价值转化法律机制研究”(21&ZD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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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典型类型知识产权还是非典型类型知识产权,都有其保护范围和边界,故知识产权法规范架构内置诸多限制性制度安排,可从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实施等维度划出知识产权的范围和边界,对超越这些边界或违反立法宗旨的知识产权利用行为适用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进行衡量和调整,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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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滥用 反不正当竞争 反垄断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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