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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法治思想新论
引用本文:唐代兴.孔子法治思想新论[J].社会科学研究,2023(5):24-34.
作者姓名:唐代兴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以伦理为视角通解《论语》”(19FZXB025);
摘    要:孔子的政治学是以“仁、礼、法、德”为基本框架,孔子对法的思考亦在此框架下展开。孔子立足“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二分结构,定位礼、法之治的疆界、路径和方法:礼是治人之法,路径是“以仁入礼”,方法是礼法和礼罚;刑是治民之法,路径是“以仁入刑”,方法是刑法和刑罚。孔子论刑法治民,主张制定刑法应“以民为本”,目的是使“法无所用”,由此提出“片言折狱”“胜残去杀”“讼必无讼”刑治三步论。刑法之治要走向“法无所用”,需要法度思想的滋养和法度精神的引导。

关 键 词:孔子  片言折狱  胜残去杀  讼也无讼  法治  法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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