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法治思想新论 |
| |
作者姓名: | 唐代兴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以伦理为视角通解《论语》”(19FZXB025); |
| |
摘 要: | 孔子的政治学是以“仁、礼、法、德”为基本框架,孔子对法的思考亦在此框架下展开。孔子立足“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二分结构,定位礼、法之治的疆界、路径和方法:礼是治人之法,路径是“以仁入礼”,方法是礼法和礼罚;刑是治民之法,路径是“以仁入刑”,方法是刑法和刑罚。孔子论刑法治民,主张制定刑法应“以民为本”,目的是使“法无所用”,由此提出“片言折狱”“胜残去杀”“讼必无讼”刑治三步论。刑法之治要走向“法无所用”,需要法度思想的滋养和法度精神的引导。
|
关 键 词: | 孔子 片言折狱 胜残去杀 讼也无讼 法治 法度精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