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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式”建构主义:基于“程序”和“契约”的解读
引用本文:刘焕明,张祖辽.“康德式”建构主义:基于“程序”和“契约”的解读[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3):19-28.
作者姓名:刘焕明  张祖辽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康德式”建构主义是当代政治哲学中的主流证成方案,具有形式性、普遍性和中立性等特征。这种证成基于人的实践理性拟定实践推理之程序,以此对历史、文化所给定的事实加以统摄。该证成方案始于罗尔斯,在罗尔斯政治哲学及其后学的阐发中发展出程序主义和契约主义两种解读方案。前者基于实践推理的程序本身为所建构的原则辩护,后者则把对原则的建构还原为对有待克服的实践困境的描述。这两种方案虽然在“康德式”建构主义的证成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本质上则是互为彼此的。程序是实践推理的内在要求,契约则是程序的外在表现。

关 键 词:建构主义  程序  契约  实践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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