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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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再认识[J].东岳论丛,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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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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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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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作出之后,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都有了很大进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突出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针对新的实际,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再认识,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 首先搞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其他若干重要问题的理论前提。我认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必须从以下三个层面全面把握: 第一,从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上讲,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特征。邓小平同志反复讲,我们现在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脑子里的四化是社会主义的四化。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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