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实务中的几个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张立人.《工伤保险条例》实务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劳动,2004(12):41-43. |
| |
作者姓名: | 张立人 |
| |
摘 要: | 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工伤保险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给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和争议处理带来了一些困难。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保障局的张立人同志将这些问题进行了整理,现就《条例》的操作实务提出以下几个问题,欢迎大家参与讨论。一、关于工伤认定1.工伤认定的管辖问题根据《条例》第17条和《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7号,以下简称《办法》)第3、4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规定…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