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下社会组织“中标”的合法性获取机制——基于双重生产视角的一种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向颖,卫松.项目制下社会组织“中标”的合法性获取机制——基于双重生产视角的一种分析[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124-133. |
| |
作者姓名: | 向颖 卫松 |
| |
作者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制度阻滞’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1ASH015); |
| |
摘 要: | 项目制下国家日益重视社会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项目中标成为社会组织获取合法性身份的行动起点。不同于既有结构限制说或行动区隔论,从双重生产视角探究社会组织项目中标的合法性获取机制。研究发现:作为合法性来源的招标制度对中标具有促动性,有利于社会力量的生长发展;社会组织合法化追求的应标行动,亦为最后中标开辟了建构空间,并重塑了结构关系。进一步研究表明,“草根出身”的社会组织更具社会性本质,更有利于推进项目制下社会治理体系的结构完善。
|
关 键 词: | 双重生产视角 合法性获取机制 项目制 社会组织 中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