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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完善
引用本文:朱建华.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完善[J].广西社会科学,2003(6):77-79.
作者姓名:朱建华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三系,重庆,400031
摘    要: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而罪刑法定原则的必备内容———新法效力不溯及既往却不能从我国刑法第三条的规定中自然得出。我国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存在着不足 ,而这种不足可能会导致今后立法上的权限不清 ,故应予以完善。

关 键 词:罪刑法定原则  不溯及既往  刑法效力  刑法完善
文章编号:1004-6917(2003)06-0077-03
修稿时间:200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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