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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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建华.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完善[J].广西社会科学,2003(6):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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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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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三系,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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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而罪刑法定原则的必备内容———新法效力不溯及既往却不能从我国刑法第三条的规定中自然得出。我国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存在着不足 ,而这种不足可能会导致今后立法上的权限不清 ,故应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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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原则 不溯及既往 刑法效力 刑法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3)06-0077-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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