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假烟却难获赔偿举证责任的实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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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剑平.购买假烟却难获赔偿举证责任的实例分析[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1):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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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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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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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某长期从事香烟零售,2004年1月两次在刘某处购得“中华”牌香烟8条和“南京”牌香烟35条,价值人民币合计11000多元。后张某发现该笔香烟可能有假,遂向烟草专卖局举报.经检验该笔香烟为假冒香烟。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货并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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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倍赔偿 举证责任 实例 假烟 烟草专卖局 香烟 张某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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