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角色与社会发展笔谈(二)——“男女平等”:在中国社会实践中的失与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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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江.性别角色与社会发展笔谈(二)——“男女平等”:在中国社会实践中的失与得[J].社会学研究,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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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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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国际女子联谊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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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社会学者对于周边事物的思考,并不一定总是“社会学的”;正如一个数学家、音乐家或哲学家,在思考涉及到夫妻关系或“男女平等”这一类问题时,通常使用的不是数字、音符或概念,而更自然地倾向于出自各自性别角色和性别利益的切肤之痛所带来的情绪。历史已经在两性之间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差异和深层心理差异,即使在最公正、客观的学界也不能例外。这就是今天我们仍然能够处处感受到的所谓“性别的力量”。 有关“男女平等”的得失,尽管同处在一个时代、一种社会条件下,男、女双方却可能有完全不同的体验。因此,在讨论有关问题之前,我想有必要公开自己的性别身分:女人——这已经先天地约定了在讨论性别问题时我的人格立场和可能有的局限——正视这种局限,是在理性上超越局限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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