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道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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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冬艳.论法的道德性[J].广西社会科学,2001(4):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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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冬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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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公安商专基础部,河南,郑州,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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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其制定、实施、遵守都离不开社会道德 ,都是以社会道德作为基础的 ,而法治所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是合乎一定时期的社会道德的。深刻认识法的道德本质和法治的内在灵魂 ,便不难理解提出“以德治国”思想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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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 法治 道德性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1)04-0062-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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