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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类型论研究(一)
引用本文:张安民.罗素类型论研究(一)[J].河南社会科学,2005,13(2):48-51.
作者姓名:张安民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辑部,北京,100086
摘    要:类型论是罗素为解决逻辑悖论而构造的一个重要理论,它以恶性循环原则为前提,其核心思想是不把类当实体看,其总体思想是任一函项必定属于一定的类型和阶。类型论提供了一种对悖论的统一的解决办法,其排除悖论的实质是把引起悖论的表达式归于“无意义”。类型论本身并不完善,引来了争论,争论的焦点首先是可化归性公理,其次是恶性循环原则,引起争论的实质是在类的实在性问题上实在论和唯名论的对立。类型论尽管在总体上不那么令人满意,但它给逻辑和哲学都带来了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积极的。

关 键 词:罗素  类型论  
文章编号:1007-905X(2005)02-0048-04
修稿时间:2005年1月19日

A Study on Russell's Theory of Types( I )
Zhang Anmin.A Study on Russell's Theory of Types( I )[J].Henan Social Sciences,2005,13(2):48-51.
Authors:Zhang Anm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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