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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众”情结何时休?
引用本文:李敏.“示众”情结何时休?[J].社会观察(上海),2006(10):26-27.
作者姓名:李敏
摘    要:一个人即使犯了死罪,也只能为他所犯的罪行本身负责,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给予相应的惩罚。如果为了所谓的“平民愤”而将额外的惩罚强加于犯人头上,人们不禁要怀疑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了。

关 键 词:情结  法律条文  严肃性  公正性  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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