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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失犯罪的两个阶段
引用本文:康立群.论过失犯罪的两个阶段[J].内蒙古社会科学,1983(3).
作者姓名:康立群
摘    要:我国刑法对故意犯罪的阶段性是有着明确划分的,即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这几个阶段既互相有密切联系,又各自在刑法中有其独立的意义。刑法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我们正确地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过失犯罪有没有阶段性呢?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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