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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矛盾——兼论改革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根本途径
引用本文:蔡茂生.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矛盾——兼论改革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根本途径[J].学术研究,1991(1).
作者姓名:蔡茂生
作者单位:华南师大哲学所
摘    要:社会稳定与否,是由该社会的矛盾的客观状况所决定的。当社会矛盾(指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矛盾)处于缓和状态,即矛盾对立双方处于相协调的发展阶段时,社会呈现稳定状态;当这些矛盾尖锐化,发展为激烈的冲突,而且这种冲突已经危及到社会的正常秩序时,社会便处于不稳定状态。就是说,稳定仅仅存在于矛盾尖锐化之前的缓和发展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稳定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稳定中包含着不稳定,并存在着由稳定走向不稳定的可能性。因此,稳定的维持,取决于能否在矛盾发展到尖锐化之前解决矛盾,或者在矛盾尖锐化时以有效的、适当的方式化解矛盾,达到新的平衡。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从根本上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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