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与法律——私务秘书的法律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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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晶晶.秘书与法律——私务秘书的法律素养[J].当代秘书,2003(9):4-4,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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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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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公务秘书相比较,私务秘书具有的基本特征是为“私”服务。是建立在非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其实质是私人雇主提供一定的薪酬待遇购买其所需要的秘书服务,为雇主个人各种约定的需要和利益服务是私务秘书的基本职责。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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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务秘书 法律素养 观念意识 服务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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