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的若干适用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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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庆华,孙志生.无期徒刑的若干适用问题探讨[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2(3):7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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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庆华 孙志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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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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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期徒刑具有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性质和危害都相当严重的犯罪分子与关押没有期限等特点。无期徒刑具备条件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但是,目前我国刑法中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规定却存在失之过轻的问题。死刑缓期执行的具备条件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并列规定在同一个量刑幅度时,是选择无期徒刑还是选择死刑应分为三种情形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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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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