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时期赞普的婚姻与继承——吐蕃史读书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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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慧.吐蕃时期赞普的婚姻与继承——吐蕃史读书札记[J].西藏研究,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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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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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藏拉萨中学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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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关于吐蕃时期的文献资料相对较少,因此造成在吐蕃史研究中对于一些问题不能深入进行具体的研究。比如宗法制是否存在,或者宗法制表现形态如何等。笔者以为,吐蕃时期是存在宗法制的。宗法制是古代社会一种重要的制度,其实质是统治阶级中的家族内部为解决财产和权力分配的一种制度,它最核心的内容在祖先祭祀制和王位继承制方面(两者是密切关联的)。尽管反映这方面的文字与实物确实很少,但我们仍然能从文献记载窥略到吐蕃宗法制的历史内容,最典型的就是赞普的王位继承了。继承制源于原始氏族社会,它的演变与人类婚姻形态的演变是息息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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