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刑事后民事原则"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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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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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上海,20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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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先刑事后民事原则对于节省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有重要价值,但实务中其效力的过度扩张严重损害了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利益,背离了现代诉讼的民主与公正价值,应严格界定其内涵和适用条件,明确其作为原则而非规则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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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先刑事后民事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文章编号: | 1003-4145[2007]05-0113-03 |
修稿时间: | 2007-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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