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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
引用本文:刘公望.说“得”[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4).
作者姓名:刘公望
摘    要:“得”在殷商甲骨文中写作“”,从“手”持“贝”。《说文解宇》释为“行有所得也”,表示在道路上拣到“贝(宝)”而有所获。所以“得”的本义是“获得” 得到”。譬如: ①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②两者不肯相舍,渔者得而并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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