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术领域四种变态——一个政治与法律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高一飞.中国学术领域四种变态——一个政治与法律的分析[J].社会科学论坛,2005(11):86-99. |
| |
作者姓名: | 高一飞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什么是学术领域学术行为是从事自然科学或者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生产精神产品的活动。这种行为,包括专职或者兼职的学术活动、教学科研机构或者民间的学术活动、学习期间的科研活动及学位论文的写作。但是相关单位从事的教学管理、招生分配、考试及考试评判等,虽然与学术活动有关(如教材既是教学成果,也是科研成果),但不是学术活动本身,其运作规律不同,不应当混淆。学术领域是指学术行为和学术相关行为所牵涉的活动范围。学术行为和学术相关行为是指直接从事学术创造以及对学术创造进行规划、管理、指导、服务、交流(发表与会议交流)、资助、…
|
关 键 词: | 学术领域 学术活动 法律 政治 变态 中国 社会科学理论 教学科研机构 学术行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