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夫妻”何以在这里盛行——浙南某县结婚登记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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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健全.“鞭炮夫妻”何以在这里盛行——浙南某县结婚登记状况的调查与分析[J].社会,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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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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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结婚登记,在我国是婚姻合法有效的一种必经程序。然而,在浙南某县却存在着大量的私婚现象,未经登记而结婚的所谓“鞭炮夫妻”十分普遍。1985年全县新婚夫妇共有1268对,而履行过婚姻登记手续的仅334对,占新婚总数的26.3%。在农村,未经登记而自行结婚的尤为严重,一般占新婚数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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