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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路建.试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2):127-128.
作者姓名:路建
作者单位:虎林市公证处,黑龙江,虎林,158400
摘    要: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程序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行政程序立法具有重要意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公开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和效率原则。

关 键 词:行政程序法  基本原则  定位
文章编号:1007-4937(2005)02-0127-02
修稿时间:2004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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