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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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路建.试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2):127-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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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路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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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虎林市公证处,黑龙江,虎林,15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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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程序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行政程序立法具有重要意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公开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和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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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程序法 基本原则 定位 |
文章编号: | 1007-4937(2005)02-0127-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12月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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