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古代的隐士及其对社会的作用
作者姓名:高敏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系研究所
摘    要:(一)引论“隐士”,是指有条件为官作吏的“士”阶层中不愿为官作吏者而言,是同愿意为官作吏者相对立而存在的.因此,本文所论的“隐士”,是对我国古代社会里凡具有为官作吏条件的士人而不愿为官作吏者的总称.在我国古籍中,往往有“隐士”的记载,似乎“隐士”的存在是十分古老的.据皇甫谧《高士传序》云:有“鸿崖先生,创高于上皇之世;许由、善卷,不降于唐虞之朝”.可见在他看来,所谓“三皇”、“五帝”时代,就有高隐之士存在.《后汉书·逸民传·序》也说,舜时有隐逸之北人无择.孔子生活的时代,据说还有他崇敬的长沮、桀溺、丈人、石门、荷蒉及仪封人、狂楚接舆等隐士.那么,这些人是不是后世所说的真正的“隐士”呢?今天看来,除战国时期已有隐士阶层的初步形成期的萌芽型隐士之外,春秋时期以前是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隐士”的.原因很简单,这是由于夏、商、周三代不存在官僚制度,也没有“士”阶层的形成,这时的官吏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按照宗法制度而确定的,一经确定,各级官位都是世代相袭的.在这种世卿世禄制下,根本不存在出身于平民的“士”阶层和不愿意为官作吏的情况存在,从而就决不会有隐居不仕的隐士产生的土壤.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