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报观念与中国古代复仇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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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立.恩报观念与中国古代复仇文学[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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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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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曲阜师大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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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春秋战国时期士阶层“借交复仇”建构了古代侠文化框架,奠定了恩仇联系心理基础。古人常以恩遇实施复仇,而负恩者必遭恶报,恩仇二者可互为转化。助鬼魂复仇必有酬谢,官吏宽纵复仇者也有阴德善报,冤魂还可先施惠再求助人雪怨。连犬马牛等异类亦知救主或代主复仇。恩报与复仇文学联系是传统社会“士不遇”文化心态的独特表现。恩义作为忠孝的共在神髓,与复仇具有情绪心理定势形成的联想同一性。复仇的根本动机在于恩报,有时不免难脱伦理文化所决定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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