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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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成立.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1(5):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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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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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聊城大学,管理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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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禁令可以分为诉前禁令、中间禁令、终局禁令三种。在知识产权诉讼中 ,禁令制度有助于制止“即发侵权”,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司法公正。我国应当加强禁令制度建设 ,参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在禁令的申请、担保、审查、执行等方面完善立法。同时 ,要加强执法 ,重视禁令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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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禁令 诉前禁令 中间禁令 终局禁令 |
文章编号: | 1007-9882(2003)05-0023-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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