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改革的有效性反思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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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秀坤.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改革的有效性反思及启示[J].南方论刊,2015(1):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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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秀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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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大学法学院 陕西西安 71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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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2011-2012年度西北大学科研基金项目“信用评级规划与改革研究”(编号11NW10)的最终成果。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国际强化与协调监管背景下我国信用评级规制及其改革研究”(编号13XJC82000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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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危机后,美国立即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了全方位的改革并延续至今,然而,美国的改革并非充分而富有成效。造成改革有效性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改革的目标,即声誉机制的激励与约束效果遭到抨击;二是改革的基础,即披露主义面临理论和现实障碍;三是改革的重点,即法律责任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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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评级 监管改革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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