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经过十几年实践的检验,在稳定和完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令人刮目相看。但是,至今有些同志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性质和发展前途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本文仅就这方面经常碰到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 一、由集体经济新概念引出的家庭承包经营认识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把家庭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引入集体经济,形成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里,对家庭承包经营的性质再次做出了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的性质属于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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