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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对《牡丹亭》女性意识的继承和发展
作者姓名:李珊
作者单位:嘉应学院中文系,广东,梅州,514015
摘    要:
《红楼梦》继承和发展了《牡丹亭》中的女性意识。在女性主体意识方面,《牡丹亭》主要表现在追求个人爱情,而《红楼梦》不仅仅表现在对爱情的追求和歌颂,更表现在对女性自身美好本质和人生价值的追求和肯定;在女性抗争意识方面,《红楼梦》中黛玉追求的不只是爱情自由,更重要的是个性的自由,人格的平等,同时也以自己的力量与封建势力作了一定的反抗;在性与爱方面,《牡丹亭》表现了杜丽娘强烈的性爱追求,肯定了情欲的合理性,而《红楼梦》中的性与爱观念更为进步,表现为性爱双方相互尊重,彼此肯定对方的人格价值和尊严,向往共同的人生理想、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的性爱关系,同时也表达了“重情抑欲”的可贵的性爱观。

关 键 词:《红楼梦》  《牡丹亭》  女性意识
文章编号:1004-6917(2007)02-0142-05
修稿时间:200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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