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对《牡丹亭》女性意识的继承和发展 |
| |
作者姓名: | 李珊 |
| |
作者单位: | 嘉应学院中文系,广东,梅州,514015 |
| |
摘 要: | 《红楼梦》继承和发展了《牡丹亭》中的女性意识。在女性主体意识方面,《牡丹亭》主要表现在追求个人爱情,而《红楼梦》不仅仅表现在对爱情的追求和歌颂,更表现在对女性自身美好本质和人生价值的追求和肯定;在女性抗争意识方面,《红楼梦》中黛玉追求的不只是爱情自由,更重要的是个性的自由,人格的平等,同时也以自己的力量与封建势力作了一定的反抗;在性与爱方面,《牡丹亭》表现了杜丽娘强烈的性爱追求,肯定了情欲的合理性,而《红楼梦》中的性与爱观念更为进步,表现为性爱双方相互尊重,彼此肯定对方的人格价值和尊严,向往共同的人生理想、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的性爱关系,同时也表达了“重情抑欲”的可贵的性爱观。
|
关 键 词: | 《红楼梦》 《牡丹亭》 女性意识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7)02-0142-05 |
修稿时间: | 2006-09-20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