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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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上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的制度。第二章职称(资格)的个人申报第三条(个人申报)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或向市职改办委托的机构中报。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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