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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清朝前期督抚的陋规收入
引用本文:李春梅.试探清朝前期督抚的陋规收入[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5,26(4):26-30.
作者姓名:李春梅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
摘    要:官吏的贪污腐败是封建社会的一大顽症,几乎无世不有,即使像承载着过多荣耀的“康雍乾盛世”也未能切掉这块像癌一样的毒瘤。官吏们通过“陋规”把贪污发挥到了有组织、成网络、成规模、几乎无孔不入的程度。从中央到地方,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清史学界对此颇多论及,但对于此时的地方最高长官———督抚的“陋规”收入及其名目却未做过全面、系统的论述。

关 键 词:清朝前期  督抚  陋规
文章编号:1003-5281(2005)04-0026-05
修稿时间:200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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