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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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佩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浅析[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9(6):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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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佩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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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辽宁,沈阳,1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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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要把握几个要点:一、刑法中的“伪劣”二字,有其本意和引申义如虚、假、欺、诈、冒等内涵与外延;二、该罪的立法价值在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冲击了社会秩序的基石,侵犯了人的生命与健康。因此需要构建抵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防线,有助于抑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三、该罪的主要特征:犯罪形态上的多样性、行为方式的概括性、危害结果的间接故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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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伪劣商品罪 立法价值 特征 |
文章编号: | 1000-5226(2005)06-0047-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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