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非营利组织参与地方治理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增加,在性质上也发生了变化,非营利组织从公民社会的行动者兼任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从私人性到公私兼具.这些变化对非营利组织、公共项目管理和民主的性质有着深刻意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非营利组织怎样才能有效地在广泛多样的环境中解决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国家介入社会的方式非常关键,它关系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发展,也必将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若要确保公共服务供给的绩效,首先要集中关注和系统了解这类工具,深入分析公民社会自身组织形式与其承载的功能是否相适应,重新策划国家的作用,改良公民社会自身组织机制 在社会组织数量不足、能力尚弱、缺乏社会资本的支撑等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尚面临如何有效地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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