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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赔命价”习惯法运作之基础及其批判
引用本文:淡乐蓉.藏族“赔命价”习惯法运作之基础及其批判[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12.
作者姓名:淡乐蓉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西宁8100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海藏区‘赔命价’习惯法研究”(10XFX004)
摘    要:长期固定不变的藏族社会组织结构(尤其是部落组织)、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和藏传佛教的宗教文化决定了藏区社会秩序的控制和维持方式,它们在藏区社会控制中表现出极其有效的勾连关系,是藏族“赔命价”习惯法的基因,决定着“赔命价”习惯法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命运。自社会主义民主改革以来,“赔命价”习惯法立基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高寒地区艰难的农牧业生产生活方式和靠天养畜的脆弱生存环境,仍然使得部落这种人类早期社会的基层组织在国家制定法确立的基层组织之外发挥着类似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并且它仍将长期存在,因而与此相联系的“赔命价”习惯法的纠纷解决方式就凸显出其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赔命价”习惯法将长期存在,抑或变换形式存在。

关 键 词:赔命价  习惯法  藏族社会  藏传佛教  政教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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