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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期罪宗庶人归类论析
引用本文:雷炳炎.明代中期罪宗庶人归类论析[J].湖南社会科学,2003(2):145-148.
作者姓名:雷炳炎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 博士
摘    要:好奇之流 ,然而 ,绝大多数则因贫贱无赖、资身乏策而又投诉受阻才被迫为之 ,明政府既不废黜现成的宗藩禁令 ,让他们自谋生路 ,又不给予他们应得的禄粮 ,一味讲求拘治囚禁 ,唯其如此 ,宗室动辄得咎 ,进退维谷 ,这不仅对根治宗藩弊政毫无裨益 ,而且由于罪宗庶人数额的膨胀 ,使明代社会从此掮负了罪宗庶人问题这一沉重的历史包袱 ,直至覆亡 ,仍未能甩掉。而宗藩问题本身也成为与河患、边患并难处置的时代三大难题 ,这是与明太祖置封设藩的初衷大相悖谬的。(四 )犯颜上奏 ,得罪帝王。有明一代 ,宗室陈奏 ,或出于陈请名封、婚嫁、禄粮 ,或因奏讨…

关 键 词:明代中期  罪宗庶人  犯罪类型  犯罪原因  谋反  乱伦  司法  越奏  宗室分封制度  诱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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