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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单位: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
摘    要:赣人社发[2012]69号省直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关 键 词: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  标准调整  通知  离退休人员  职务级别  省政府  执行  同意  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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